88读书>仙侠修真>锦衣挽唐>第二百七十四章 蜜甜

上一次在这个农舍过夜,似已恍若隔世。明夷只记得当时,自己已一心钟情眼前这人,而他还在闪躲。那时的微甜暧昧,是回不去的美好回忆。此刻的初涉热恋,也定是日后一再回味的美吧。

把手放在他掌中,下车,仿佛是这一方天地的女王。却撑不住这一瞬气场,见到时之初的眼睛,便化了水,身体像橡皮泥,只想黏在他身上。

可惜他们并不是土豪,能养着看管别墅的仆人,多日未有人迹的农舍,到处都是灰。两人只得分工,时之初打来水,明夷稍事打扫,铺上箱里的干净被褥。而他再去打野兔野鸡,燃起篝火烧烤。

忙了半个时辰,屋子里也能住人了,时之初的兔子架在了火上。

明夷托着腮帮子看他烤肉,好奇道:“你这房子丢在这儿,不怕有人经过擅入吗?”

“我这里头也没什么值钱物件,怕什么。”时之初专心致志转着兔子,“何况这里也少有人迹。”

“你喜欢这儿吗?”明夷打量着周围,太阳已西沉,见不到什么景色。其实也不过是普通的乡村模样,荒田,小河。

“说不上喜不喜欢,不过总要个落脚之处。”

明夷生怕他不乐意与自己住在一起:“现在不是都住在新昌坊了吗?你不喜欢?”

“不是,只是这儿适合练剑,无人打扰。”时之初停顿了下,“而且我将师父留下的剑藏在了这儿,觉得更安全些。”

“那剑是稀世珍宝吗?”明夷不解,“怎么就不能随身带着?”

“并没什么特别,只是这是我第一位师父随身之物,我想留作纪念。并不想用它沾血,平时用不上,便藏在这儿,有空来练剑再请出来。”时之初撕下一只兔腿,“应当可以了。”

明夷接过兔腿,香味往鼻子里窜,填了会儿肚子,又想起那剑:“我好似见过,有次看你在河边擦拭,银白色,楞脊两侧有金色细线的,是吧?”

时之初愣了下:“你记得那么清楚?”

“我看你对他倒似对情人一般,含情脉脉。当时还有些嫉妒。”明夷看着时之初将一只处理好的野鸡穿上树枝,在火上烤着,咽了下口水。

“没什么特别,只是一把剑。”

明夷一直想问:“那两条金线只是为了好看吗?”

时之初笑了笑:“是啊,我师父比较爱炫耀而已。”

“哦。”明夷觉得这话题也无趣,“对了,你说过要教我武功。你若是不在我身边时候,若走个夜路什么的,我也不用怕。”

“我再为你推穴几次,你有点内功底子,学什么都快些。”时之初耐心解释。

原来他为自己推穴同时,是给她传内力吗?明夷以为那只是让她体力有了点提高而已,兴奋起来:“我以为那只是床事后恢复用的。”

时之初斜睨她一眼:“你这脑袋里都想的什么?”

明夷也不生气,嬉笑着说:“这些武功啊,内力啊,你懂就行了。不过是不是内力需要很久时间炼成,你怎么能有那么强内力呢?”

“姑母毕生精力都用来制作帮助提升内力的药物,我就像个试药者而已。”时之初说来很平淡。

“试药?那是不是有危险?”明夷深信是药三分毒,而且这种还没有确定下来的方子,更是不安全。

时之初说道:“姑母一直帮令狐家研制强身之药,没想到制作出这种能令内力几乎源源不断的药物。但习武之人服用又会令火气上升,伤及脏腑。令狐想让我试,便带来姑母这儿,万一出现差错也好条理。也不知我运气好还是差,服用后内力上升同时身体更加强健。”

明夷这时才想起:“四娘原来也姓令狐啊……是夫家姓缪?”

时之初点头:“对,令狐家的女儿不能为家族出仕,但也必须效力。我姑父便是令狐家延请的世外神医,宫中太医署都请不动他,靠的就是将姑母嫁给他。不过我姑父很早就过世了,留下的医术也足够让我姑母成为一代神医。姑母大概怨恨令狐家的安排,断不肯再姓令狐,且隐居深山,钟爱独处。”

明夷没想到缪四娘还有这么个故事,也不知她究竟是真心喜欢缪神医,还是并无感情。应当是后者吧,否则怎会怨恨家中的安排。

“你一直在服药?”明夷更担心的是自己夫君的身体。

“现在已经不需要再依靠那些药来提升内力,早几年就不再吃了。只是看姑母一人在山中,终究不便,就常去探望。”

“你姑母会知道你阿爷的下落吗?”明夷对令狐家这些人也真难以理解。

“她一直在山中,在我阿娘出事后,就不肯再见令狐家人。只对我还有几分怜惜,不至于不理会而已。”时之初说道,“我也问过我阿爷之事,她说一无所知。”

明夷怕再继续下去,又让他想到童年不开心的事,连忙换了话题:“那我现在就有内力了?可我感觉不出啊,爬山倒是轻松许多。”

时之初笑道:“空闲我教你拳脚功夫,你就会感觉到了。没有内力,你打出一拳,如同棉花砸人,有了内力,便如石头砸人,内力越大,石头越重。对方会受到更大打击,而在你手中,依然只是同样一拳而已。”

明夷似懂非懂,满眼迷惑。

时之初问:“要不一会儿吃饱了我教你些拳法?”

明夷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要,今晚好不容易你我二人清闲自在,我要你陪我看着月亮数着星星,什么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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