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璐温暖的呼吸,像是阳光晒过的春风。
顿时间,让千歌的心头一暖。
“好,谢谢。”
千歌紧紧地拥抱了回去。
g.o.a.l组合的四人,作为一个组合在娱乐圈中摸爬滚打。
四人之间的感情,早就不是“同事”两个字可以涵盖的了。
她们之间的相处更像是朋友,更像是亲人。
就像现在。
即使千歌接拍了自己的第一部电视剧。
若是反响优秀的话,甚至她可能会威胁到程璐的市场。
但此时,知道所有这里面的条条道道的程璐,依旧愿意毫无保留地,送上自己最真切的建议和祝福。
就如同陈姐说的。
在娱乐圈中以组合的形式出道的四人,在所有时间,都要先以组合的利益为重,其次才是个人。
组合荣,则个人荣。
组合损,则个人损。
这个道理,说起来简单。
但在娱乐圈这个充满着利益与权利的地方,又有多少人能从一而终地执行着呢?
虽然这次见面程璐为了千歌画了一晚上的剧本,但程璐还是打心底里感到开心的。
特别是在她能从千歌的眼睛中,看到了像是能在暗色的夜中闪烁的光芒。
即使是从来没有见过那个叫做白沉的男人,但程璐知道。
能让千歌感受到如此纯粹的幸福和开心的男人,自然差不到哪里去。
自己姐们儿的眼光,她还是相信的。
“回到b市,我在群里发信息!”
程璐笑着转身按下了电梯的按钮。
却被千歌所打断。
“哦,对了。”
她回头,正好看到千歌微红着的小脸儿上挂着的,是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笑容。
“你不是认识一个很厉害的‘高人’吗?能不能,到时候帮......白沉引荐一下。”
千歌在送程璐出门的那一刻,才想了起来。
曾经在刚出道的时候,因为活动太多,程璐扭伤过腿。
陈姐本来想让程璐休息一个多月再逐渐参加活动。
但程璐说在老家那边,她从小到大认识一个“高人”。
而且还说“高人”什么都很厉害,就连上树掏鸟窝都比普通人快十倍,下河抓鱼也一抓一个准,程璐小时候经常屁颠颠地跟在“高人”身后,又有鸟蛋吃,又有烤鱼啃,生活地好不自在。
尽管陈姐再三质疑这位“高人”的真实性,可程璐这人平时看起来很是随和。
但一旦犟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
愣是拖着条扭伤的腿,坐着飞机回了老家。
然而她口中的“高人”也真是技艺超群。
十天后,千歌和其他人正在练习室中排练舞蹈的时候,程璐就蹦跶回来了。
之前扭的青紫的腿,如今也消了所有的肿,白嫩的跟个水萝卜似的。
但因为当初行程繁忙,千歌也没有多问。
而且,又过了三四年的时间。
记忆已经模糊成了一片雾色。
若不是今天程璐过来看她,且千歌又在程璐转身的那一刻无意识地瞥见了程璐穿着牛仔短裤,露在外面的一双细白的腿。
她这才想起来,还有“高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