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霏霏,路上行人欲断魂,因位清明节要到了。
从苍云城出来后,李鼎也有了一头自己的坐骑,是一匹品相上佳的甲等战马,毛发黑亮,一双眸子炯炯有神,透出野性的光辉。
据闻这头战马来自于秦岭里的野马之王,拜月山庄里的尉迟维花费了三月功夫,才驯服了这头野马之王。
名曰“奔雷。”
李鼎的坐骑在江湖上已算是极为不俗,多数行走江湖的人,不说甲等战马,能有一头小毛驴骑着都算是脚不沾土了。
可和身边的别云兽,万里烟云照,駮马,万灵鹿比较起来,李鼎的坐骑逊色了很多,可还好,奔雷的脾气很大,曾是野马之王,丝毫不怯身边的几头极品坐骑。
过山川大河如履平地,在甲等战马的确有这样的异类,奔雷也勉强可以做到过山川大河如履平地,速度而言,奔雷追不上万里烟云照等,可气势上不弱下风。
李鼎对自己的坐骑很满意,就是和哥哥一样,还缺一个趁手的兵器。
南阳郡的郊外,元正和单容很想回铸剑阁看看,拜访一下唐峰和唐澜,当初能离开铸剑阁和进入铸剑阁,都欠下了人家的人情,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
他们本就是是非缠身的人,去了铸剑阁,也会给铸剑阁带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而铸剑阁于李尘和李鼎而言,也是伤心之地,心里的那道坎算是过去了,可一想到铸剑阁里的种种往事,兄弟两人亦有一种另类的近乡情怯。
郊外的客栈里,客人依旧寥寥无几,但这里的酒肉还算是不错,价格也还公道,比南阳郡内的客栈要便宜不少。
几人没有进入客栈,而是在露天处围坐一桌。
这个客栈,元正觉得很有亲切感,当初就是在这个客栈,和师姐吃了一顿好的,在黄昏时刻的万里残阳里目送师姐远去,如今又回来了。
元正说道:“陈煜叔叔说过,有些人他志向远大,他有凌云壮志,可到头来还是要走一些回头路,当回头的时候,会渐渐地明白什么是人生的酸甜苦辣,那样的酸甜苦辣,也只有过来人才懂。”
李尘和李鼎想起了那个居住在半山腰里的农户,那位老伯一个人的日子,也不知过得如何了,打算在这里稍微停留后,便去那里看看,给那位老伯买一些礼物,和衣裳。
梦清秋则对大魏境内的一切都很陌生,这里的风土人情没有大夏那般开阔潇洒,反倒是有些拘谨而厚重。
这一次还是要的老母鸡炖汤,以及三五个时令小菜,搭配着米粥。
单容说道:“缘起缘灭,终有定数,还小的时候,我不懂这些,认为所有事都像是剑道一样,可以笔直端凝,可以一往无前,可现在也明白了,总有一些事,会让人身不由己,让人厌倦而又欢喜。”
这世间可以一心一意钻研武道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不说那样的人日后会在武道一途能有多高的成就,也许名扬天下,也许默默无名,可那样的人,本身就是一种福气。
人生在世,除了生死,都是闲事。
人生在世,除了生死,只有一件闲事,那该多好啊。
淅淅沥沥的春雨停了有两天了,阴天不下雨,最适合赶路,也最适合和故人畅聊情怀。
单容也没有如何的心事重重,事情来了,麻烦来了,去面对去处理就好,脑袋掉了不过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重头来过,这便是单容如今的心境,倒也符合开战之前的氛围。
李尘道:“吃完饭以后,我想要回那个老伯那里看看,有两年没有见过那位老伯了。”
元正心里略微抽搐了一下,当初若没有那位老伯的接纳,还真的不知道该将李尘和李鼎往哪里安排,也曾在约定,若是日后江湖上不得相见,就在几年后的中秋过后相见。
结果和师姐也好,和李尘也好,都在半路上遇见了。
元正沉思道:“也好,反正咱们去西蜀,也不着急这一时半会儿,在此之前,应该去见的故人,都去见一见,也不知道以后忙碌起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
“不方便去碰面的人,也只能指望以后有机会去碰面了。”
李尘和李鼎对视了一眼,都在思考着,待会儿应该去买一些什么样的礼物比较好。
元正玩笑道:“我忽然想起了那个老伯门外的看门狗,真的是一条极品看门狗啊,连万里烟云照都不怕,敢直接咆哮,甚至还想干翻扛把子,如此极品,我都怀疑是不是要成精了。”
俗话说,最值钱的莫过于牛黄狗宝,元正一直都怀疑,那条看门狗或许就有传说中的狗宝。
单容和梦清秋不太明白这三个男人到底都经历了一些什么,听这口气,也是一份善缘。
一瞬间,几人心有所感。
视线的尽头,道路淹没于丛林里,丛林里出现了一个骑着龙鳞马的高挑女子,正驾马而来,在其身后,更有许多女子都骑着龙鳞马,乌泱泱的一大片,约莫有三十余人。
若只是路过此地,倒也无妨,可明显,这一群风韵不同的女子,是杀气腾腾的来了,直指客栈这里。
宋雨是一位武道修为极为不俗的女子,二十来岁,便有了道境后期修为,胯下有龙鳞马,行走江湖也是无往而不利,底气足是源自于自己的实力,也源自于自己的宗门。
越女剑宗,是天底下唯一的女子剑道门派。
不同于寻常女子的勾心斗角,是非缠身,越女剑宗里的女子,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