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佩觉得自已向来沉得住气,尽管安平王身上秘密一大堆,但他不是那种为了问到底就打烂沙锅的人,所以尽管很好奇他还是忍住不去打听安平王身上的秘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要懂得分寸,安平王愿意让他看到的真实面已经够多了,他不能太贪心。

对于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东西,两人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李湛偶尔会看到沈佩那双漂亮的眼睛好奇地盯着他,在他发现后又赶紧移开,但这毕竟是人之常情,李湛也就没说什么了,视之不见就行了。可惜这个平衡在一个月多前被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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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头发不是黄就是红的胡人喜逐颜开,不断地对着李湛行礼,满意地抱着几大盒的金元宝,好像对李湛车承诺什么似的猛拍着胸脯。

“好学生,这是什么?”等那几个胡人走远后,沈佩好奇地走过来。地上的两箩筐里装满了像石头般圆润但呈红色的东西,上面还明显的有泥,这是食物?不过这是什么食物,怎么他从来没看过。

“红苕。”李湛简单地说,眼神火热地看着这两筐红薯,这东西大庆没有,他特地去找海客叫他们带回来的,一路上不知经过多少风浪,最终只得这么两筐,可以说是珍贵无比!

“是食物吗?”沈佩低头拿起一个比拳头还大的红苕,向上抛了几下掂量重量:“好不好吃?产量怎样?”

“小心,你手上那个红苕价值一两金子。”

沈佩马上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这么贵?!那老百姓种得起吗?”

沈佩首先想到的是老百姓能不能种,吃不吃得起,如果这玩意只能在贵族家流行,那意义不大,想到这里他就失去兴趣,也不觉得多珍贵了。

“亩产至少千斤以上……”李湛好整以暇地说,一点都不意外地看到沈佩满脸狂热地看着手上的红苕。

“千千……千斤!”他难得的口吃了。

“是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东西它不择地,坡地山地皆可!”李湛有些感慨地看着手中的东西,到现在为止他的心总算是放下一半。

大庆的灭亡跟天灾*脱不了关系,异族入侵,天灾不断,百姓饿死无数,如不是这样大庆的灭亡还没那么快。

沈佩脸色肃穆,“这确实值得一两黄金一个!”不占良田,亩产又高!每个朝代的灭亡最大的原因就是农民起义,而农民起义最大的原因是吃不饱肚子,如果能解决吃饭问题他几乎可以预见大庆的千秋万代!

“小东,拿几个去煮了,用油炸来吃更美味。”李湛吩咐上东说。扭过头来却看见沈佩护着珍贵的红苕,一脸怒气地看着他,“一个都不许吃,全部拿去种!”

虽说春天三四月种最好,现在有点晚了,但赶紧种下去还是来得及的。沈佩将这玩意全部种下去之后对李湛的好奇心真的是升到了顶点,因为他发现李湛对这红苕的产量十分肯定,仿佛亲眼目睹似的。不仅红苕,还有很多事情,比如说他与众不同的画,他收集的胡人蝌蚪文的书,他和那一群胡人谈笑风生谈……

李湛觉得压力山大,对于他会很多东西沈佩还是忍住没开口问,但他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总是幽幽地看着他,里面写着:我很好奇,真的太好奇了,求求你告诉我吧!

好想将那桃花眼打成狗熊眼,李湛捏紧了拳头,但想想两人的武力值又丧气的松开手。

见李湛又回避了他热情的散发着求知欲的眼神,沈佩失望地低下头,雪白的脸上似蒙了层灰似的,让人看了心疼不已,恨不得天上的星星都给他摘下来。

小东已经看不过去的用眼神谴责自家主子了,李湛狠狠地瞪他一眼,白痴!沈佩长得再美也是男人,老子对同样长了鸟的男人向来铁石心肠。想老子温柔点,下辈子换个性别再说,不对,就算换个性别也要他看得顺眼再说。

“师傅,我说你再用这种热情热心热切的眼神看着我,人人都会怀疑我们关系不正常了,我名声已经够坏了,请不要将它败坏得更糟。”李湛不为所动地说。

“好学生你真是冷淡啊!”沈佩哀怨地看着他,“你看你既对男人没好感,又不喜欢女人,难不成你喜欢不男不女的?!”说到最后声音又高亢起来!

李湛只觉得头上青筋都要爆出来了,这是哪门子的师傅?

“师傅你可以考虑一下变成太监,也许我会喜欢也说不定?”李湛恶意建议道。

沈佩难得的被人噎得说不出话来,干瞪眼。

沈佩的热情好不容易消减了些,但在红苕发芽长出苗之后,他的热情又高涨起来,果然是山地林地坡地皆可种!

李湛觉得沈佩那双桃花眼无处不在,仿佛想透过他的衣物和皮肤看到他五脏六腑去!这让他很不爽,从崇拜到想弑师,所以说偶像还是敬而远之最有美感!

既然他不爽,那就让别人也不想过得太爽!在这样的情形下他召见了秦太医。

秦太医是太医院里前途无量的御医,但自从安平王召见他之后他就觉得自已变成了前途无亮了。

这是个不满三十的年轻人,却学人家年长的太医留着长长的胡须。

俗话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话在太医院让人体会最深刻,太医院里最受人欢迎的太医绝对是嘴上毛最多毛最白的那个!即使医术跟胡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老百姓就是喜欢胡子最长最白长相看起来最仙风道骨的那个。

秦太医其实很想告诉这些无知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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