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玄幻奇幻>别打扰我穿越>第十四章:一年

“这是枪芒”

弓箭手看到韩枫枪上闪耀的金色,震撼的低喃。

这场战斗韩枫并没有领悟李辉口中的“势”,而是催生出了枪芒。

极致的锋锐

那抹金色代表的,是无坚不摧的力量。

如果韩枫现在使用幻龙舞,这枪芒的加持下,将具备加强大的杀伤力

“第二场,平局”

一名侍卫走了过来。

“还要继续吗”

韩枫刚领悟了枪芒,当然想试验下它的威力,随即便了头。

“分钟后,开始第三场。”

第三场出现的是一名力量级选手,身披重甲,手里拿着一根巨大的狼牙棒,挥动起来威势十足。

庞迪是拜伦的近卫首领,也是将帅之下的第一人,他的力量和防御都已经达到了巅峰,只需要一个契机,他就能突破将帅。

看似只有一线之隔,但其中的差距是远远无法弥补的。

庞迪曾挑战过天空之眼拜伦,拼尽全力也只能档下三箭。

庞迪与将帅之间可能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差距,但这二十的差距是全方位的差距。

力量,防御,反应,感知

庞迪看见了场上的年轻人,嘴角出现了一丝笑容。

“第三场,开始”

韩枫也听说过这个人,眼睛里充满了慎重。

韩枫使出了他强的战技。

幻龙舞

枪芒从枪尖迸发出来,金色的力量向周围肆虐。

无数枪影在空中划过,逐渐凝成了一头金色巨龙。

在枪芒的加持下,这次的巨龙每一个鳞片都清晰可见,仿佛真正拥有了生命。

无边的威势席卷开来。

庞迪也被这强大的气势震慑了一下,在竞技场这么久,还真没见过如此强大的对手

他的嘴角收起了笑容,紧紧握住手中的武器。

“撼天”

这是他为强大的一招,即便是天空之眼拜伦,也需要整整两箭才能破掉。

一头狰狞的狼头凝聚在了空中,准备与韩枫的气势分庭抗礼

每名战士都喜欢将自己气势凝聚成自己认为强大的生物,如果庞迪见识过独角巨犀的话,韩枫或许就不会那么轻松。

韩枫的金色巨龙是个例外,作为一个世纪的年轻人,拥有这异世土著无法想象的见识

庞迪毫无意外的输了,锋锐的枪芒可以轻易的刺穿他的防御。

虽然在气势上庞迪掌握的加精湛,也加浑厚,但那是质的差距,来自于野兽基因层面的压制。

一头狼到极致也只能在草原上称王称霸,而**却可以翱翔九天,吞吐日月精华。

这有可比性吗

“啪啪啪”远处传来了鼓掌声,映入眼帘的是一件华丽的湛蓝铠甲。

“参见天空之眼冕下”韩枫停下来对拜伦做了一礼。

拜伦通过夜千锋的口述,得知了韩枫在黑石镇的情况。

一个普通人经过短短几月,居然成为了一名强大的战士,不由心中产生些许好奇。

这些天他一直关注着这个来自黑石镇的小子,听见他来竞技场跟庞迪对上了,便想来看看结果。

没想到的是,韩枫真的把他的近卫长给打败了。

“很好看来我黑耀城又要多一名强大的战力了。”

拜伦僵硬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微笑。

上确实有一瑕疵,但他仍不失为一个好城主,他为了黑耀城付出了太多太多。

陷阵之枪和天空之眼曾是黑耀城的两大派系,一种主张强化自身实力,凭借力量硬撼兽潮,另一种则是采用智慧,依托地利,谋略,给予野兽大的伤害。

很显然,在历史的见证下,第二种取得了优势。

如果没有韩枫,李辉的陷阵之枪派系,绝对会在几年后消亡。

当然,对韩枫有利的,还是李辉的陷阵之枪。

存在,必有他存在的道理。

就光光极韧这本奇术,就另韩枫距离将帅近了不止一步。

时间的分界线

一年过去,兽潮前夕。

韩枫在这一年中没有出过黑耀城,一直徘徊在竞技场和演武场。

经过这一年的磨练,韩枫成功的褪去了在地球时的青涩,思维心智都成熟了许多。

韩枫的内脏和肌肉在李辉的不断折磨下也达到了普通人的巅峰。

可以说,韩枫在距离将帅仅仅只有一步之遥

而这一步,需要的是战争和鲜血的洗礼。

兽潮即将来临,城内的气氛开始压抑起来。没有人能打保票说自己一定能从这场战争中活下来。

李辉用手指轻轻的敲了敲桌子,眉宇间充满了忧愁。

“韩枫毕竟还是太年轻了,真要让他上这次的战场”

像是在喃喃自语,又像是在与某人说话。

“再过两年,他必成将帅”

没有人说话。

李辉的视线透过窗外,朝远处无限延伸。

李辉仿佛穿过了历史,看见一个个的英雄在无边的猛兽中倒下。

在这些人中,一股的信念在不断蔓延,必胜的信念。

“我愿用我之躯,换人族安泰”

“战有进无退有死无生”

这是专属于陷阵枪的荣耀,这是无数英灵用生命换来的信念。

这些信念开始汇集在了李辉的枪上,发出阵阵颤鸣。

“这就是你的选择吗,老伙伴”

“那么,便战把”

李辉脸上的忧愁消失了,剩下的只有无比坚定的信念。

“韩枫,这次你要跟我一起,出城迎战”

韩枫曾在黑石镇迎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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