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都市现代>我死后成了妖>0030 年经

凌晨三点,酒客走的七七八八,酒吧内只剩一些工作人员在打扫卫生,兔女郎大大咧咧地坐在舞池边上,数着昨晚看客们打赏的钞票。

她高挑性感的身体上是一件黑色高叉连体内衣,她穿着它在钢管上玩出各种花样时,下面的看客血脉贲张。

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妖怪们,白天需要扮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只有在这里,他们才能做回自己,不去掩饰任何。

数完钱,兔女郎在手上甩了甩厚厚的一沓钞票,然后去更衣室换了衣服,出来之后,直奔吧台。

“桃姐,给。”她把钞票扔在吧台上,冲满山桃要了一杯酒,喝完之后,出了酒吧。

白天,她是光彩照人的集团女高层。

晚上,她是勾人欲火的钢管舞女郎。

这个兔妖不缺钱,她之所以晚上来这跳舞,是为了吸取男人们的,这是她独有的修行方式。

更为关键的是,一些铁杆粉丝会私下里送给她很多小礼物,譬如论麻袋装的手指头。

她舍不得白天的身份,所以就不愿意自己去犯险。

于是只有靠着粉丝的馈赠,她才能安抚肚子里的馋虫。

酒吧门口,老狗站在那里抽烟,兔妖出来后,冲他笑了一下,想要过去跟他搭几句话,突然看见被老狗壮实的身影挡在后边的莫征,她眼神微微乱了一下,便急忙转身走向自己的红色跑车,然后一脚油门开出胡同。

老狗和莫征对视一眼,同时耸了耸肩。

这条胡同,两边的墙角堆满了声色犬马产出的各种垃圾:发馊的食物,半空的酒瓶,扯出一道道口子的黑丝袜,盛满乳白色液体的杜蕾斯。

阴暗的角落里,狗尿苔盛开,老鼠满仓。这些小东西不断的窜来窜去,扑腾起一股酸臭味儿。这味道有时会引来拉帮结伙的野猫野狗,偶尔也有路过的流浪汉,在这停留片刻,与这群畜生抢些食吃。

胡同两端都是繁华的街道,唯独它自己,像一条装满排泄物的肠子,深藏在城市那姣好的皮子下面,做着见不得光的里子。

腐臭的垃圾堆里,躺着一个呼呼大睡的老头——酒吧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时,在洗手间里发现了他,于是再次把他扔出去。

“你打算怎么处置他?”老狗吐着烟圈问。

那天晚上满山桃无故失踪,他翻遍了整个京州市,只有一个地方没有去,他认为主人不可能被关在那种地方,而她恰好就在那里,身受各种折磨。

满山桃回来之后,绘声绘色地跟他讲了这些天的遭遇,老狗听后,先是愤怒地狂吠两声,接着又兴奋地摇了摇尾巴,他知道,自己添了两个非常有意思的主子。

新主子莫征没有回答他刚才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和桃子认识多久了?”

老狗回答说:“二百一十六年五个月零七天。”

莫征看了一眼睡在垃圾里的老头,接着问道:“要是把桃子的心挖出来喂你吃了,你会疯么?”

“会。”老狗不假思索地说:“我会变成疯狗,咬死挖出她心的人。”

“哈哈哈。”莫征拍着他的肩膀说:“你没有疯过,所以不知道,当一个人真的疯了,做事就会失去一切目的性,因为人一疯,原本困扰他的各种问题就会只剩下一个。”

“是什么?”老狗问。

“这你得问他。”莫征说。

老狗对这个问题确实很好奇,于是便走过去踢了老头一脚。

老头睁开惺忪的睡眼瞥了他一下,然后咕咕哝哝地翻过身,抱着一只装满垃圾的袋子,继续做梦。

“天怎么还不亮”半梦半醒之间,他说。

太阳升起时,满山桃结算完昨天的营业额,然后带着北北和阿欢出了酒吧,跟老狗一起,上了莫征的车。

那辆辉腾报废以后,莫征买了辆添越,一辆极尽奢华张扬的suv。

多数时候,低调其实代表着一种防范,这可以看成是对自身实力的不自信,经过近些天来发生的事之后,现在的莫征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去他妈的低调。

清晨的京州,街上已经有了不少行人,上班高峰开始的很早,因为早起的鸟儿不一定有虫吃,但不早起的京州人,肯定没饭吃。

交通主干道上,车流堵成一条长龙,所有车辆龟速爬行。

添越旁边是一台耀武扬威的骑士十五世,趁着堵车,上下颤悠着,大清早的,特有兴致。

五分钟之后,颤悠停止,男人放下车窗,迎着晨风擦了擦汗,眼神正好对上了开窗抽烟的莫征。

他表情不屑地扫了一眼这辆添越,嚣张地向下竖了竖大拇指。

哦呦,堂堂妖怪,被人类鄙视了。

男人脸上的嚣张还没褪去,便看见对面车的副驾驶上露出一张漂亮的要命的脸。

“老公,你以后悠着点行么?两个小时人家真的受不了。”

满山桃搂着莫征的脖子,腻腻的撒娇道。

男人身边的妖艳美女一听,拼命往车外探着头,想要一睹对面那位“老公”的风采,结果男人绿着脸把她按了回去,然后狼狈地升起了车窗。

满山桃春风得意地冲骑士十五世倒竖大拇指,隔着窗子看见她的动作,男人一脸羞愧,女人一脸沮丧。

一只千年老妖,跟人类攀比这种事,竟一点也不觉得丢人。

莫征玩味地看着她问:“你怎么知道我可以两个小时?”

满山桃在座位上扭了扭屁股,答曰:“夸夸你,提前给你加油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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