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徐达军和林华汇报的时候,陈青云收到何笔的电话,他不敢接听,回到红杉乡政府的公寓楼后,才将何笔叫到自己的房间,询问他打电话的原因。
“老大,今天县环保局到红杉乡检查工作,发现我们的机砖厂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留也留不住,晚饭也没吃,给我们留下处罚决定书就走了。”何笔气愤地告诉陈青云, 今天发生的事情并非是环保局无理取闹,但也不至于害怕。只是何笔对执法人员有天生的畏惧,与他的经历不无关系。
陈青云也拿不准环保局的处罚是否有不妥之处,但他信奉的原则是,不懂的事情就问专家。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他最信任的是罗曼。
罗曼听完陈青云的叙述,鄙夷地对陈青云说:“你们县环保局的干部不知道是不是有意欺负你们,竟敢轻率地下达处罚决定书。青云,你不用怕,他们有两个地方的错误:环境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县级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只有一万元的罚款权,他们下达了三万元的处罚通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二是他们没有经过监测、没有任何环境监测数据,凭主观判断给你们下达处罚决定书,完全站不住脚。你们可以根据这两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陈青云担心地问道:“如果我们提起诉讼,他们改变处罚决定书、或者补充监测数据,我们不也得败诉吗?机砖厂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每天都在冒着滚滚的浓烟,确实是违反了环保的规定。”
罗曼笑道:“青云,你得加强行政法规的学习,不然别人要蒙你,你还不知道自己怎么上当的呢。行政法是程序法,一旦进入处罚程序,行政单位不能再进行取证,也就是说,他们下达三万元的处罚决定书之前,没有企业负责人的谈话笔录、没有进行环境监测,这个处罚决定书是没有意义的。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环保局不能再取证,包括不能补充笔录和监测数据;第二,县级环保部门的处罚权只有一万元,他们竟敢下达三万元的处罚决定书,完全是吓唬对法律一窍不通的人。但你要记住,必须在半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能向县政府或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我要说的就这些。”
陈青云还是没弄明白,继续追问道:“以乡政府的名义起诉环保局还是以泰安实业公司的名义起诉环保局呢?”
罗曼知道陈青云的短板就在法律方面,不再与他兜圈子:“乡政府与雨神泰安实业公司在法律上是同等的地位,环保局给谁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就以谁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没什么区别。”
陈青云还是没有把握,于是向罗曼提出要求:“你赶紧过来吧!我信不过雨神县的律师事务所。但是想通过这件事情,让这些县政府的执法部门收敛起来,不然的话,以后还得面临类似的麻烦。”
雨神泰安实业公司拒绝了法院的调解建议,雨神县法院行政庭将公开审理泰安实业公司对县环保局的诉讼,这是雨神县范围内第一次企业对行政部门的公开诉讼。
法院行政庭开庭之前,林华担忧地对徐达军说:“书记,如果泰安公司胜诉,今后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将面临很大的困难,谁都知道,我们的执法队伍有多少人懂得法律呀;如果环保局胜诉,我更担心泰安公司从雨神县撤资,还有好几个项目需要他们的继续投入呢。”
徐达军说:“林县长,我觉得没什么可担心的,如果雨神泰安实业公司败诉,说明他们的工作有不到之处,陈青云也不会因此而产生什么想法;如果环保局败诉,说明我们的行政执法确实存在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无论如何,这场官司只会对今后的发展有好处,我们就静观其变吧。”
林华沉吟了片刻后说:“徐书记,还是你有水平,这件事情就请法院依法处理吧。”林华表态的时候,还不忘记给徐达军戴顶高帽子。
就在徐达军与林华商量红杉乡的环保处罚案件时,雨神县委、县政府的干部之间也产生了不少的议论,有的干部说:“这个陈青云,才当上乡长就纵容企业起诉县政府的组成部门,把环保局的权力放在太阳下面暴晒,如果让他得到更高的位置,我们都得喝西北风去了。”
有的干部说:“红杉乡的干部就是有魄力,知道环保局不对,就敢向法院起诉,应该得到支持。”
也有的干部说:“法律是干什么的,不就是为政府服务的吗?一个企业也敢向政府的执法部门提起诉讼,今后还有谁敢认真执法呀?”
另外还有干部说:“县环保局是有些不像话,要处罚企业多少钱,只能由他们说了算,泰安实业公司就是有魄力,敢于打破这个神话,就看县法院敢不敢公平执法?”
马上有人回答这个问题:“县法院只能是初审,如果他们敢乱来,败诉的一方肯定会向泉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法院肯定会认真对待。”
“这得看县委的态度,原来蒋县长经常说的一句话:法律听政策的,政策跟形式走。现如今徐书记的话,就是雨神县的政策,县法院不敢不听。”
“你以为还是那个蒋蛮子当权呢?我看徐书记和林县长比他清明多了,不会干预这件案子的。”
“听说雨神泰安实业公司的律师是从燕京请来的,与他们同来的还有《紫微日报》的记者,这下县环保局可就难受了,恐怕吴天行连觉都睡不着吧。”
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