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青春校园>宇宙纪事之灿若星辰>第二百五十四章 汤圆等于云舒

汤圆面色微微一红道:“我们精灵一生只认一个主人,虽然轩辕剑的剑灵解开了我的封印,却并没有契约,或许神器与其他的不同。从第一次见面主人将我带回云家的时候,就已经认定主人了!“

自从封印解开后,他脑海里多了很多不属于他的记忆,让他对这个世界感到有些惶恐不安,可一旦看到云歌还在,他就变得非常安心。

云歌没想到轩辕剑还能有解开汤圆封印的功能,这次前往暮光岛夺取轩辕剑,每一个环节出错的话都不可能让汤圆醒来。

刚好她要把轩辕剑放在神戒内,刚好神戒内有汤圆,刚好天乐还能收服轩辕剑,这一切都太过巧合了。

“汤圆,这世界上,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要相信。”云歌想到了还没找到的九婴,眼神越发坚定,“我先去洗漱回来再帮你想名字。”

汤圆乖乖的点了点头,一边帮着云歌准备笔墨纸砚,即使过了这么久,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云歌的习惯。

偏殿内总算有了些人气,变得热闹了些,云歌也有人陪着说话了。

洗漱完毕后,云歌穿着舒适的睡袍,趴在了书桌上,认认真真的用着毛笔鬼画符,一边画一边无奈道:”取名废啊……汤圆这个名字还是我随口想的!“

汤圆一边给云歌研磨一边看着上面的鬼画符忍俊不禁,“汤圆可以和主人一个姓吗?“

云歌自然而然的答道:“当然了,就是后面一个字好难想啊……”

“云逸?“

“云澈?“

“云舒!“

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云卷云舒,太美了!

极其适合空灵绝美的又秀气可爱的汤圆!

汤圆点了点头,也很喜欢这个名字,的模样写着自己的名字,“云舒,好听!”

其实只要是云歌想的他都喜欢!

云歌一笔一划的教着云舒写着自己的名字,却发现云舒竟然比她写得好多了,叹道:“汤圆,不对,云舒,你们精灵写的字都这么好看吗?明明还是只兔子的时候大字不识一个的。“

汤圆将云歌快要掉到墨上的长发撩开,扬起一抹灿烂的笑容,“我们精灵族学东西很快的,主人,我可以教你!”

云歌连忙摆了摆手,“……不,不了,我已经放弃了,这毛笔也太难写了。“

开玩笑,这毛笔字有多难写,当初学的时候都差点没气走几个老师。

云舒浅浅的笑着,心里眼里满满的都是云歌,只是这种感情与真正的爱情有所不同,这里面的敬仰更甚,在看到云歌与天乐在一起也没有其他异样的情绪。

大概是忠诚吧……

专属精灵的忠诚,只要主人开心,他们就会很开心,天大地大,主人最大!

夜深了,玉华灯的灯芯缓慢的摇晃着,金黄色的光芒照耀着整个偏殿内室,散发着浓浓的暖意,让人不自觉的放松了心情。

既然云舒已经成兔子变成了人,还是男孩子,自然不能与云歌住在一起,可云舒不想离云歌太远,坚持要睡并不是很暖和的外室。

“主人,我就睡这里好了。”

云舒抱着以往的窝站在了外室的角落旁,精致可爱的面容与单薄的身体看起来有些楚楚可怜。

云歌扶额微微无奈道:“今晚还是睡内室吧,我把小塌收拾出来,明天让人将外室隔出一个房间,反正外室也挺大的。“

云舒跟还是兔子的时候一模一样,动不动就喜欢对着云歌,一笑云歌就全妥协了,毫无办法。

重新回到内室之后,云歌从神戒内拿出了崭新的锦被,正要铺上去时,云舒眼疾手快的拿了过来,动作极为麻利的铺好了床铺。

“主人,这些事情让我来吧。”

还是兔子的时候他最喜欢为云歌做事了,恨不得很多事情都亲力亲为,可惜男女有别了,云舒微微有些郁闷。

云歌浅浅一笑,美得惊心动魄,“好的。”

忽然看到了汤圆脖子上的项链像极了从前她送给他的额饰,疑惑道:“这个额饰还在?”

云舒铺好了床铺,低头看着这漂亮的紫晶项链,开心道:“嗯嗯,就是以前的兔脑袋太大,如今只能当做项链戴上,这是主人送的东西。”

只要是云歌送的东西,别说这个极其昂贵的项链了,就算是一个极为普通的小玩意他都收得好好的。

云家所有人送的东西他都保存好放在储物手镯里面了,所以才会想要原来那个手镯,里面的东西对他来说是无价之宝。

云歌闻言上前宠溺的摸了摸云舒的额头,浅笑道:“以后还会有更多的。”

看到原来眉心的冰心地髓痕迹不见了,想到封印解开后还没问过他有什么变化呢,于是想了想开口道:

“这冰心地髓是已经彻底融合了吗?”

云舒知晓云歌好奇,坐在了小塌上慢慢讲着,“冰心地髓和万物生的能力融合了,精灵一族最厉害的万物生不是只能催生植物那么简单,现在的万物生能够活死人肉白骨,还能驱散魔气。”

只要他想,只要灵魂和ròu_tǐ还在,没有任何病人能够在他面前死去。

自然老死的不算,死得一点肉渣或者魂飞魄散的不行。

云歌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这万物生这么厉害,比起天医谷不知道厉害多少。

“那对你身体有没有什么影响?”

这点还是她最关心的,如此逆天的能力,总会付出一定代价的。

云舒沉默了片刻,见云歌有些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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