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都市现代>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0264一醉江湖三十春23

所以看着是海明月被胡斯气得跳脚,追着他打,可实际上,玉雪似的拳头落在他身上,不疼不痒的。

不过就算不疼不痒也不能做出不疼不痒无所谓的样子来,因为啊,如果他真的被姑娘打了也一副我皮糙肉厚一点不疼的模样来,那两人之间的关系可就要遭了。

所以胡斯总是咋咋呼呼地在惹怒海明月之后一边跳脚一边躲闪,习武之人比普通人身手灵活,内力这个东西简直一点道理都不讲。

幸好系统比内力还要不讲道理,不然海明月觉得她肯定会很酸。

比如此刻,她累得满头大汗,可胡斯却老神在在,在她累得不想动弹的时候,这个不停上蹿下跳的人还有精神也有余力给她扇风倒茶。

手上在倒茶,可是眼睛和注意力永远不会放在自己手上在干的活上,海明月就不行,她不看着茶杯,茶水就一定会满出来。

“真厉害。”

得到赞叹,胡斯却没有得意,他实在不好得意起来,就算他不是土生土长,算是生而知之的外来户,他也很清楚,这是每个江湖中人都会有的小技能,但凡会武功的都能做到。

所以,这实在不值得骄傲,小仙女因为不会武功,所以会在这种很平常的事情上赞叹,可是他不应该骄傲,也不应该得意自满。

这算是,胡斯来到这个世界后,做出的最大的改变吧,虽然他总是吐槽,江湖人江湖事,实在剪不断理还乱,一团乱麻理都理不清。

甚至还会说江湖人简直是吃撑了没事干,一天天就知道操心国家大事,自己的妻儿都不管不顾。

可真进了这个圈子,就会发现,这恰恰是江湖的魅力所在,江湖事江湖了,仗剑走天涯。

每一个男孩子,都有一个江湖梦。

从尚未穿越之前,郭靖镇守襄阳的故事开始,他心里对于江湖,也是有梦有期待的。

当然这些也是不好和小仙女说的,不是觉得她理解不了,只是胡斯不想小仙女想得太多,她应该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活着。

而不是像这些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的江湖侠士们一样,风里来雨里去。

小仙女能够开开心心地活着,他就很满足了。

可惜啊,天下将乱。

没有认识小仙女以前,胡斯天资聪颖生而知之,将藏剑山庄收藏的武功绝学都看了一遍,还整理归纳出了被命名为藏剑山庄基础武学详解的书籍。

一个江湖势力,一流甚至顶尖高手的存在当然是很有必要的,一个顶尖高手,就能让一个势力一跃成为江湖顶尖势力,但是中流抵柱和基础也是重中之重,否则一旦高手有什么不测,这个势力瞬间就会不攻自破。

胡斯整理归纳出的藏剑山庄基础武学详解,大大地增加了基础的基数,基数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基因突变的。

基因突变的一突出,顶尖高手的几率也大大增加,于是已经是一潭死水并且没落到三流势力了的藏剑山庄,一下子就活了过来。

而胡斯自己,他天赋极高,别人勤学苦练一辈子的绝学,他看一眼就会了,还总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但是他的缺点也很明显,他比较喜欢理性看待武学这事。

可武学越到顶尖高手的境界,就越不待见理性,而是讲究玄学,讲究天人合一,天人感应。

这种天人合一天人感应,说是说不清楚的,只能自己体会,知道的人就是知道了,不知道的人,抓破脑袋也想不出天人合一天人感应是个什么状态。

而这恰恰是一个顶尖高手的必备之处。

幸好,能够达到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高手也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偌大的江湖说不定就在哪个山疙瘩里有一个隐世不出的顶尖高手窝在那儿。

然而这种几率并不大,因此学什么都一学就会,轻轻松松就达到了一流高手境界的胡斯对于武学方面就懒散了下来。

就算天下将变,胡斯也没有掺和4一脚的意思,他更有可能做的,是浑水摸鱼,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跑。

不过现在嘛,胡斯改主意了,他有了想要守护的人,守护这个词语在乱世之中需要足够强大的力量才能实现它,所以,胡斯变得勤奋了起来。

海明月无聊地剥着手里的莲子,恰是荷花盛开的季节,淮江的荷花有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称,那里的莲子,也号称是天下一等一的美食。

同样是莲子,可别的地的莲子,就是没有淮江的好吃。

胡斯在练剑,练剑有什么好看的呢?

胡斯嘴里的天外飞仙一剑西来,据说是凡世间最美也是区区凡人之身能够达到的最厉害的剑招,他口里总是有很多故事。

还都是海明月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比如有四条眉毛朋友满天下的陆小凤,双目失明却热爱生命住在鲜花满楼里的花满楼。

白云城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的叶孤城等等,胡斯口里的江湖,有太多太多的趣事能讲。

这些关于江湖的趣事比海明月在科技世界所看的还要来得有趣。

不过想想也能够理解,海明月看的,大都局限在一府之地居于室内,为一个男人而斗,斗的人都是一群女人,这群女人斗得头破血流,只是为了争宠。

虽然也挺好看的,可看多了却有些乏味。

要海明月说,为什么不联合起来,把这个男人给变成傀儡,而非得大家斗个你死我活呢?

所以,触及到自己从来没有听过的,关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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