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去的,看你太忙,所以我先把咱们买的东西送过去了,对了,咱妈说这叫驼色,我以前怎么没听说过这种颜色?”殷权很好学地发问。
程一笙忍不往笑,“我妈说的这是一般中年女人形容衣服的颜色,就是比棕色稍浅的颜色,你身上穿的这种。”
“哦!”殷权恍然,“原来还有这种称呼,今天知道了!”
程一笙赶紧说:“你在外面可千万别说什么驼色不驼色的,一个大男人这么说,会让别人觉得奇怪!”
殷权想了想说:“是不是指这种称呼不是书面的称呼?”
“对!就是这个意思,聪明!”程一笙表扬完,又说:“看你热成这样,就别穿毛裤了,你用得着穿毛裤吗?”她真是妒忌,为什么他穿毛裤,从外面一点都看不出腿粗来?并且还丝毫不影响腿形,难道因为他个子高,难道是因为他腿细?各种羡慕嫉妒恨!
“那可不行,这是妈照顾我,好不容易有人给织毛裤,怎么能不穿?我发现织的毛裤就是暖和,在车里都不用开空调,在公司也是,室内外温差不大,减少了生病的可能!”
程一笙发现他理论还挺多的,而且看样子他非常领她妈妈的情,这毛裤没有白织。
“老婆,你什么时候给我织个东西?”殷权想起丈母娘的话,虽然他不值得她动手受累,但还是很期待,哪怕织个手帕也行啊!
从来没听说过有人用毛线手帕的,他真有创意。
“我哪会织那个东西?再说也没时间!”程一笙非常不客气地给驳回他的请求。
殷权也没生气,他心想反正丈母娘说了让她学织东西的,他非常相信丈母娘的能力。这件事算说完了,他又想起刚才她说的话,又露出程一笙所谓的那种贱兮兮的笑,问她:“你希望我吃伟哥?难道我现在满足不了你?”
程一笙以为这事儿过去了,万万没想到殷权又提起来,她气得恼羞成怒,捶打着他说:“殷权,你个混蛋,赶紧把这事儿忘了!”
“我怎么能忘?这是对男人的侮辱,今晚最起码我要让你知道,我是不用吃那种东西的!”殷权哪里肯放过她,他绝不能容易她践踏他的尊严。
程一笙撒腿就跑,她的反应快,殷权反应更快,一手就抱住她的腰给搂了回来,往肩上一甩,她就被他扛了起来,他的大手固定在她腰上,让她挣脱不开,她使劲挣扎,谁料想他的大手在她屁股上响亮地拍了一下,警告道:“再乱动,再乱动我可……”说到这里他说不下去了,该怎威胁?他原本就要干的威胁之事。
程一笙发现他用力越来越猛了,她很难逃脱,她不知道,殷权多次见识过她逃跑的能力,所以每次为抓她便不能要求手碰到她,要将她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臂中,要求动作大而迅速。
可怜的程一笙被带到房间里,不一会儿,她挣扎的声音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嘤咛声。
程家
晚上程佑民回来后,林郁文正在做饭,她在厨房叫了一声,“下午殷权来了,给你带的礼物,放到书房里,自己去看!”
“这孩子,怎么回回都带东西?”程佑民嘀咕着,脚步却不由自主地往书房走去。
这是因为他知道,殷权每次带的东西都是他需要的或是喜欢的,并不是按价值来衡量的东西,所以现在颇受他的期待。
走进书房,他看到一本书,还没去打开,就转身出了书房,先去厨房洗手。
林郁文笑着说:“我就知道你得回来!”
她知道他的习惯,看书之前都要先洗手。程一笙这种习惯也是跟他学的。
程佑民没有顾上理她,洗完手擦干便出去了,直接走向书房,把书拿出来,他一看到书的名字便是眼前一亮,然后迫不及待地翻了起来,不一会儿便沉浸进去,什么都听不到了。
林郁文知道他这个毛病,所以做好饭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外面喊,而是推门进来说:“先吃饭,吃完饭再看,我有事儿跟你说!”
程佑民原本挺不耐烦,但是听到最后一句,还是合上书,摘了眼镜,站起身边向外走边问:“什么事?”
桌上的饭菜都已经摆好,筷子也都拿了,坐下就能吃。林郁文先坐到桌前,说道:“今天会萍给我来了个电话,让我去她们家,你说有什么事?”
吕会萍是程佑民的弟妹,程佑民有一个妹妹一个弟弟,由于程佑民为人严肃,对弟弟妹妹也是一副教训的态度,所以弟弟程佑强一家对他都很害怕,有事也是找林郁文这个嫂子说。但是程佑民看起来嘴硬,但对弟弟妹妹却是极其心软的一个人,非常称职的老大哥。
“我估计是为了珠珠工作的事,你去看看吧,要是真因为这件事,你就找个理由回了,走后门找我没用,找一笙就更不可能了。再说珠珠的专业也不对口,想进电视台绝不可能。”程佑民想了想,也只有这件事了。
林郁文跟着问了一句,“哎,你说是不是他们要还钱?”
一听到“钱”这个字眼,程佑民还是心里有些发虚的,他也知道妻子对他借钱有意见,他是想着钱在家放着也是放着,又没有用,谁用谁就拿呗,什么谁家房子好,谁家的不好,他根本就不在乎,他对桌宅也没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