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国,7814年一月十七日,多伦多城。
一大早,联军的三位主将铉武、东方洛云、黄超聚集在军中大营内。
“二位将军,我天狼军还剩六万余人,估计这一战后,所剩的兄弟可能不多了,为了我天狼军的荣耀,我愿意领军镇守北大门。”
“铉武兄,你哪一点人手怕是守不住北门,要知道北门可是秦军的主攻方向,还是由我东方军来镇守。”
“我看二位还是听老弟一言,这次战斗过后,不管胜负,我们如果还活着,我们三人结为异性兄弟,如果不幸有人罹难,我们也要为他的家人做好打算。在我看来,还是东方老哥镇守北大门比较保险,我军镇守北侧门,铉武兄镇守西北门,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统一战线,如果两个侧门受到攻击,东方军可以随时派人支援,如果东方军压力增大,我们也可以调出部分人手,当然如果同时受到的压力都大,那么我们只能看天命如何了。”
“好,就依黄兄弟的安排!”铉武细想一下,知道不是逞强的时候,同意对方的方法。
......
秦军这一方,此时根本没有备战,秦月给众将士的命令是三日过后才决战,十七日这一天才过一日,所有的战士只是正常的训练,除此以外就是令战士加紧巡查,以防敌方偷袭。
秦军大营中,秦月有些苦恼的坐在案桌前饮酒,侍从见大将军心情不好,也不敢说话,见对方的杯中缺酒立马前来给酒杯满上。
“报大将军,我们派出的密探还是没有回来。”一个探子走进大营。
“什么?这么说来,罗宝坤这个老贼定是玩完了。”秦月说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我们的催粮官到了没有?”
“回禀大将军,催粮官已经回来了,可是并没有运回一粒粮食。”
“说,出了什么事?”秦月此时隐隐觉得有些不妙。
“回大将军,我们的退路已经被白起军截断了,所有信史都一去不返还。”
“这么说来,我们已经是孤立无援了。”秦月突然有一种悲凉的念头出现在心头,他开始有些自责,怪自己行军太快,没有与罗军的主力做好联系,如果早知道罗军的主力已经完蛋,他就不会孤军深入,现在想起也是于事无补了。
“大将军,我们是否启用传信鸟?”探子见对方自顾饮酒,询问道。
“使用传信鸟吧!等会叫荣华进来。”
“遵命!”探子快速退去。
“大将军招末将所谓何事?”荣华接到传令后快速走进大营中。
荣华为秦月账下的第一猛将,虽然随军作战,但是此人很少出战,在秦月看来,荣华堪比十万雄兵,不能有失。
秦月示意侍从给对方一杯酒水,“来,先喝一杯!”
“多谢大将军!”说着,荣华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荣华,我这里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愿意听哪一个?”秦月强做微笑,问道。
“末将想先听坏消息!”
“呵呵,坏消息就是我们此时孤立无援了!”
“那好消息呢?”荣华听到坏消息后,心中一阵悸动。
“好消息就是我们还活着!哈哈!”说完秦月大笑。
荣华听完两个消息后,总算明白对方的意思和心情,劝说道:“大将军,我们既然还活着,那就一定还有希望!”
“哈哈,说得对,活着就有希望!”秦月突然站起,一把饮完杯中之酒,“荣华,我令你为先锋,今日开始我们就要与敌人血战到底,同时我们要用敌人的血肉煮食,以壮我秦军虎狼之危!”
“末将遵命!”
......
秦军军营,荣华把秦月的命令告知众位将领后,立马掀起一股热议。
“荣将军,大将军不是说要三日后才大战敌军吗?怎么现在要提前行动?”
“张将军,我们已经查明敌军现在防守疏松,而且人员锐减,是我们进攻的最好时机。”
“荣将军,我们不是有军粮吗,怎么要以敌军的血肉为食?”
“杜将军,你想先秦的战士是怎么威慑敌军的?就是靠吞食敌军的血肉,让敌人觉得我大秦战士各个都如虎狼,让对方感觉害怕,这样就能达到出其不意的效果。”
......
一众将军围着荣华不断询问,他都能一一解释,但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众人消除负面影响,最后能够与敌军英勇作战。
当秦军和大风国的起义联军正要大战时,从秦国返回的陈天明一行却在大青山中央区域经历一场特殊的战斗。
一月十四日晚,陈天明与飞鹤旅的战士从大青山的上空飞越,当金雕飞到山脉的中央时,一片十里的金色亮光吸引了众人的眼睛。
“军师,那是什么树木,太神奇,竟然能够发出金色的光芒?”长生是第一次见到,心中大为好奇。
“那是火梧桐!据上古书中记载,火梧桐为凤凰鸟的栖息之所,没有想到在这里竟然能够看到。”
“军师,照你这样说来,那火梧桐上有可能存在凤凰神鸟了?”
陈天明看着有些天真的长生,笑道:“这些应该都是普通的火梧桐,要知道火梧桐为天地神木,不可能生长在这种灵气稀薄的地方,这些梧桐树只能算作灵木。”
“那我们要前去看看嘛?”
“当然!”说完,上千人从金雕上跳下,距离那片火梧桐还有四五里。
“长生带二十人随我前去,其余人马留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