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青春校园>血魔经>第六十一章 疯狂的屠杀
作为大宋国的公主,如今大宋国已经到了生死关头,她已经没有多少选择了。这次出来,她也是前去寻找秦阳,只要说服秦阳来大宋,那么还有一丝希望保住大宋国不灭。

左右都是一死,她还不如赌一把。只要秦阳愿意保住大宋国,那么她不在意秦阳是不是以天机门为敌,即便是她作为礼物也在所不惜。

这女人疯狂起来也是非常可怕,她的父亲虽然不同意,因为她的漂亮,长得国色天香,而出生时整个皇宫中充满了怡人的清香。

深得父皇和母后的喜爱,胜过大宋国的太子。加之修炼天赋,至今十六岁了,凭着一本残缺不全的功法,便已经突破到了金丹境,可惜独木难支,周边诸国已经大兵压境,都希望娶到她为妻。

偏偏大宋国历代都是比较有骨气的皇帝,从来不以女儿作为国家的安全之本,国家虽弱,却从不低头。不向其它国家称臣,不向外纳贡,不向外嫁女,一切都以自家女儿的喜好而为之。

其大宋皇帝抱着灭国也不愿意屈辱的把自家的女儿送给他国皇室,成为他国皇室的玩物。自大宋立国就是如此,这在诸国都是非常闻名的一个国家。

这么一个不懂政治的皇帝,偏偏得到了国民的爱戴,宁可抱住灭国,也不愿意向任何一个国家低头,卑躬屈膝,媚外保身。

正式这点,秦阳才一时喜爱而来大宋,这个大宋,很有他曾经生活的国度中历史上出现的大明很相似,都是那种很骄傲,很有自尊的皇帝。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何其骄傲,就是他同样如此,宁可站着生,不可跪着死。

秦阳未待这群人唧唧歪歪下去,开始动手了。身子一闪,从狼王身上跳将起来,一个纵跃便落入到人群中,手中多出了一把锋利的匕首,他还是喜欢是用匕首,也许是在怀念趁机作为杀神的习惯吧!

匕首飞快的闪过身边人的喉咙,噗嗤的声音连绵不断,快得让还在哈哈哈大笑的一众愣神之际,已经倒下了二十多位。

现在乌家堡弟子已经笑不出来的,他们带着还在脸上的笑意倒下了。反应快捷的人大有人在,可惜无论他们如何防备和进攻,似乎秦阳都能轻易的划破他们的喉咙。

好多死亡的人瞳孔中留下的影像都是秦阳的残影,死的莫名其妙,却又死的理所当然。因为秦阳给他们的念想是此人的身手太快了,快得他们都不知道秦阳是何事割断了他们的喉咙。

连纪嫣然都美目圆瞪,目瞪口呆的瞧着秦阳落入一群小绵羊中的狼一样,肆虐的屠杀着,好像那不是生命,那是一具具等待他去屠杀的木偶。

“好快的速度,好快狠辣的人。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比死人。”纪嫣然有些恐惧秦阳此时的杀人的手段,就是简简单单的一招,没有任何的花哨,却无一不中。

只要是盯住的人,没有谁能逃过他一招割喉的命运,便是那所谓的三杰,依然如此。他们都是筑基境大圆满境界的人啊,竟然在同等境界的人手中毫无还手之力。

杀人似乎到了秦阳的手里都成为了一种艺术,很美,非常的优美。飘逸在的乌家子弟中不断的穿梭,一百乌家子弟,还没有超过两分钟的时间,便已经成为一具具尸体。

血汩汩的流淌着,汇集成一股股不大的溪流躺着。而狼王和小东西则坐在一旁欣赏着主人的杰作,似乎主人是在完成一件美丽的艺术,圆满自身的杀人艺术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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