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不明,应该是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舟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第一卷:青云志。
详细内容是记不清的,他只能凭自己的本事写。
前世有许多写作套路被归纳总结,起点也定期开会搞活动,培养有潜力的新手。一本大火书出现之后,跟风自然络绎不绝,自从强大的退婚流、凡人流、废物流出现之后类似情节更是从未间断,也少有写出新意的,以至于后来的玄幻小说基本都给人千篇一律的感觉。
好在现在才2002年,网络三大奇书的《缥缈之旅》和《小兵传奇》都还未开始动笔,目前最火的一本也只是热销好几年的《悟空传》而已,整个市场完全供不应求。无论从哪一方面,《诛仙》都有足够的理由脱颖而出。
而这本书之妙,更在于写情,在于玄幻背景下的奇妙架构。
胡一飞也有自己擅长的,他擅长写打斗场景和气氛烘托。
欲扬先抑,环环相扣的短故事链接。通过小故事不断烘托,继而推出大高潮。节奏变换很快,不停换地图升级,这本就是后世通俗玄幻小说的套路。此时有《诛仙》完整世界大纲的构架之下,完全可以将分支写的很出彩,多出许多精妙的伏笔。
他的弱项,则是写情往往不自然。
这也是许多写手的通病。大男子主义下,女性往往沦为陪衬,莫名其妙就爱上了,然后至死不渝,还不准背叛,背叛就是死。其中最无赖的感情戏,莫过于多女主广开后宫了,许多情节看在老读者眼里简直不忍目睹。
幸而原版《诛仙》中,情才是最能打动读者之处,正好弥补他的弱点。
他码字的时候一向很专注,十指敲打在键盘上,脑子里想的全是小说世界一景一幕。大纲修了又修,完全不用刻意去对照,此刻框架已经在脑海中回荡,完全不会跑偏大纲。这份专注下,码字效率是惊人的。
附近上网的家伙听见他这里噼里啪啦不绝入耳键盘敲击声,均对他侧目而观。一看之下简直惊为天人,十根指头有条不紊在一尺键盘上纵横捭阖,一个个文字不绝蹦跳出来,从未有间断过。
“这家伙好牛啊,打字速度这么快。”
别人来网吧要么看看电影、打打游戏,他上网却打开word飞快打字……一股莫名的感觉油然而生。比自己厉害一点算不得什么,比自己厉害太多,那就只有仰望。
“飞哥,你在写啥?打字速度这么快。”胖子的问话,也是他们的疑惑。
“小说,写着玩。你玩你的吧。”
“得,你写吧!”刚刚受了一份大礼,胖子现在敬他如神,见他手指不停,哪会去打扰。只是那精明的小眼神不是撇过来,看的津津有味。胡一飞也不理他,沉浸在码字的节奏之中。
写小说,可真是稀奇,他还有这一手。韩寒《三重门》大火的先例可就在前面,近期那本网络小说《悟空传》更是在校园里掀起阅读,也算想相当高端的行为了。只是胖子跟他同寝同桌,对胡一飞知根知底,虽说作文写的不错,也不至于就把他甩这么远吧。平时课堂上看金庸小说,两人都没落下,胡一飞什么水平他能不知道?!
嘿,就瞧瞧你写个啥。
抱着这样的念头,他连玩游戏的兴致都放下了,一眨不眨盯着看。
《诛仙》?
简介写的挺玄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不是很懂得,却在心底不自觉的将胡一抬高一档。
第一章也只是交代青云门和两个小孩,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家伙的文笔还真不错,难怪每次作文都能得四十几分呢。到第二章战斗打起,立刻就让他看入了迷。全因着,这打斗场面,与熟悉的武侠过招完全不同。
电闪雷鸣,七尾蜈蚣、毒血幡、六字大明咒、神剑御雷真诀等等新奇的玩意,都让人浮想联翩。越看越觉好看,似乎看到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心里有一窝小蚂蚁在攀爬的骚动,按耐不住。
忽地道:“飞哥,这个成语打错字了。”
“哦,哪里?”
胡一飞停了下来,修改错字。
这是难以避免的,所以才会有一遍遍的修稿。正好借此停一下,喝口水活动一下手指,“写的怎么样?”
“牛!好看!真不愧是我飞哥,竟然还有这一手!”胖子竖起大拇指,马屁拍的一个比一个响,“就是太慢。”
胡一飞脸一黑,眼皮抽搐。
是了,读者永远不会嫌快,哪怕他短短一个小时就码足七千字,亦不过是分分钟过眼搞定。
“嘿嘿,你写着,我去弄两碗泡面。”
“谢了。”
……
昏昏沉沉码字一晚上,直到次日凌晨天光刺进眼里,他才渐觉疲惫。
统计一下字数,竟然有四万多字,这种速度哪怕是上辈子也没有的,他的最高纪录只是一天三万多字而已。满意的保存下来,拷贝进新买的u盘中,省的通宵时间到了给他来个突然停机。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叫醒趴在电脑桌前口水流一片的胖子下机。
星期一是要升国旗点人数的,教导主任亲自督查,老班对这事抓的很严厉,就算逃课也不能顶风作案不是。
两人买几个包子,边狼吞虎咽边往学校赶去。
升国旗,奏国歌,然后选个学生代表上台发表演讲、分享学习经验。临近高考,演讲的主力自然是高三学生。本班的队伍一阵骚乱,女生队中走出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