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青春校园>酆都御史:我的灵异笔记>第十四章:我没有见义勇为(下)

翻了几张相片,上面从来都没有跟男生的合影,我猜想这女孩应该是单身,不过我也不奇怪,大多数漂亮的女孩都是单身,因为太飘亮的人,眼光都不会太低。

不会太低,这个门槛就已经足够挡住太多人了,恕我直言,现在的人啊,只要不太邋遢就已经不错了,更别提上门槛了。

而且像这女孩,一般或多或少都有点伤感忧伤文青病,多半也看不上有钱的。

她们喜欢的应该是吉他,星星之类的吧,其实我不反感文青病,但是也不太喜欢,这不太喜欢来自与某一部分人,他们眼里所谓的文青就是旅旅游,拍拍照,发些无病呻吟的文字,天天囔囔着酒啊故事啊,实际俗不可耐,这类人还是先去好好治病吧。

而另一部分文青则是让我佩服的,他们勇敢的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把文青深埋在心地,努力的赚钱,因为他们懂得,要想追逐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受约束,钱是少不了的,这是个很正确的目标,这不是拜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但在我们赚钱的时候,终归躲不掉这俗气的世界,而我们陷入这俗气的世界,是为了有一天能脱离这俗气的世界,在这时,世界观总免不了迷茫,误入歧途,或是坚持自己绝尘而去,多有趣。

我想我,已误入歧途。

第二天中午,我按照昨天说的时间去那个胡同等那个女孩,可是左等右等却都没有人来,我是个很没有耐心的人,等的急了,一脚用力的踢在墙壁上。

心想自己真是****,哪有人会把拿了贵的手机还乖乖回去把原先的手机换回去的。

可我又总是觉得她会来,我看人向来准确,从来没看错......可是她偏没有来。

算了,自认倒霉吧。

我准备走了,在离胡同不远的地方,忽然听到几个男人在说话。

走过去看时,是三个大汉在围着一个女孩。

女孩被挤在角落。

能在街头干这种事情的,只有混混,年轻的混混,而我最讨厌的两种人里面,第一就是混混,其实原因很简单,混混绝对不是黑道,混混就是混混,这一点要分清。

他们的特点就是混和混,第二个念三声,特征是团体不大,一群混混顶多二十多个人,但是做事情极其不计后果,常年在东南街的批发市场购买砍刀和电棍,下手没轻没重,动不动就要跟人干架,要知道群架是很乱的,非常容易出事。

其次他们为什么混呢?他们不是黑道,大多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恶习又非常多,吸毒泡吧玩女人样样精通,半夜飚摩托车是常有的事。

第二讨厌的人是年纪大的混混,这一类混混最可恶,他们深知年轻混混的心理,所以特别容易挑拨他们为自己做事,讨债砸店之类的,万一遇见硬茬,这些年轻混混就都完了。

从前有部电影叫古惑仔,主要讲的是现在混混的义气,我看了直想发笑,在黑道的体系或者是混混的团体中,根本就不存在义气这种东西,从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他们所谓的义气,只是一起干坏事的心安理得,想一想,一群易怒,做事不计后果的人会思考义气的含义,一个表面关系很好的两个人,为了一件小事觉得没面子,为了一个女人当街火拼的人会懂义气。

想一想,一个人只是受气了,就拉着所谓的兄弟去打架,从来不思考他们帮自己打架会不会被连累,会不会因为对方人多被打死,这叫义气?

而这种事情,每天都在东南街的夜市发生,你有没有感受过正在好好上网的时候,旁边的人被另一个突然拿刀割喉血渐到你身上的感觉,你怕不怕?

在我还没有做小偷的时候就经历过,我看见我旁边的人一只手捂着脖子,另一只手青筋暴出的乱抓,最后抓住了我的胳膊,眼睛死死的盯着我,却发不出声音,我想他大概是想说救我,我当时很怕,我怕的快晕眩了。

最后警察究其原因,这两个人仅仅是因为被杀的那个人跟凶手因为口角约架,然后输了,就趁着他不注意进来杀了他。

我很愿意相信他只是一时上头,我不敢相信一个稍微有一丝理智的人可以做出这种事情。

我仔细看那三个人时,发现那三个人我认识,领头的是刚得了新人王的小吴,而其他两个是名不见经传的混子,难道跟着小吴混了。

小吴对着挤在角落的人说:“妹子,怎么样,交个朋友来来”说着就要拉那女孩的手,从我的方向看只能看到那女孩拼命挣脱,却没有发出声音。

这时候一个混子说:“吴哥,给这个,还怕她不跟着你”

我看到他手里拿着的东西是最新型的毒品,欢喜丸,上瘾性强,而且人只要吃上一口就会意思模糊,混混沌沌还会断片,这特性是什么用处就不多说了,我心想真特么的畜生,这要是给人吃了跟毁了一个人一生没什么区别。

这一行管人闲事是大忌,别看电影上英雄救美挺爽快,在现实上你这么做简直就是自己作,不管你看到什么都不能管,你也管不了,坏人图的就是个干坏事,想一想被人一管是什么感觉,你的结果还能好吗?

可我就是偏偏对毒品有很大的抵触,我没法心安理得的在看见这一幕离开,我当然不是英雄救美,也不是见义勇为,我没有那么高的觉悟,也没有这么高的素质。

我一天是小偷,一辈子都是个小偷,这背负在我身上许久,我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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