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鼎立,居于四国之首的凤朝依旧繁花似锦,热闹非凡。大街小巷,纵横交织,星罗棋布。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凤朝民风开放,才子佳人共邀明月,游湖、观灯,谈笑风生。
有一种孤岛,是在繁华与喧嚣中保持沉默的姿势。
是夜,血雾森林里弥漫着血液鲜美的味道,死亡的气息在森林中穿梭飘荡,肆意张扬,狂妄嗜血。除了亡灵还有复活的死尸。
此时,她正沉睡在一具发出恶臭的女尸上,衣着破烂,浑身是血,衣衫破开的肩头隐约能见得一处朱红胎记。黑漆漆的尸虫像魔鬼一般,一寸一寸的将女尸吞噬,消耗殆尽。
尸虫啃噬完女尸正一步步爬上沐姝腐烂的脸。沐姝的睫毛轻颤,眉头紧蹙,她的食指动了动,她,就要复活了……
又过了片刻,“呃……”沐姝慢慢睁开眼睛,抬起头环顾四周,沐姝撑起手掌正准备站起身来。
“嘶,好痛。”沐姝又一次瘫倒下去,她的手筋脚筋全被挑断,完全动弹不得。“这是哪儿?阴气这么重。恩?什么东西?”沐姝突觉手中抓到了软绵绵的东西,低头看时,自己竟抓到身下女尸的头发。
拨开细看,尸体的内脏已经被尸虫掏空了,只剩一具躯壳,发出令人作呕的腐臭,此时它们的下一顿晚餐正是趴在女尸上的沐姝。
待看清时,沐姝惊得瞪大眼睛翻身逃离,无奈经脉尽断,一个不留神,沐姝整个人都顺着满地的尸体一路滚下小山坡,幸而被一棵树拦住。
沐姝忍痛甩掉脸上的尸虫,环顾四周。之前还只是猜测,现在可以肯定了,这是一处死尸遍布的乱葬岗。沐姝的父母在她只有几个月大就离开了她,这一去就是二十年,渺无音讯。
她自小在孤儿院长大,孤儿院在边远地区,周围既有墓园又有火葬场,几乎每天都可以闻到尸体烧焦的味道,这些对于她来说,就像家常便饭一样。所以对于乱葬岗也见怪不怪了。
“先离开再说。”沐姝一寸一寸地挪动身体,她用尽全身力气都无法站起来。从山这头爬到她一头,这这片林子被参天的大树遮挡了阳光,阴森森的气息笼罩在整片树林。
不知日月,不知春秋。她找不到方向,只能跟这从树叶缝隙中射进来的光线走。
走不通的地方,沐姝就从尸体上爬过去,爬过的地方留下一道长长的血路,一路延绵不绝,令人不忍直视,却又心疼。两个时辰之后,沐姝这具破败的身体终于扛不住了,陷入昏迷的漩涡之中……
太阳从地平线升起,暖阳透过窗棂照射着床榻上的女子。她缓缓睁开疲惫的眼睛,稍抬眼皮,耀眼的阳光刺入沐姝眼中,似乎要看清她眼中所有的秘密和她神秘的身世。沐姝再次闭上眼睛,避开阳光的直视。一盏茶后才睁开惺忪的睡眼,朦胧中看见一张白皙素净的脸,不染一丝纤尘,一对浓眉不但没有刚劲血性,倒是平添几分成熟稳重,他薄唇微抿,始终挂着浅浅的微笑,好像没有什么能使他失色,只叫人如沐春风,好一位俏公子!
沐姝抬手挡着眼睛,扶着床沿坐起来,抬眸防备的注视着眼前的男子,他一袭白衣,三千墨发只用一支木簪绾起,端着药碗站在沐姝床前,保持着足以融化冰山的微笑。“你醒了,先把药喝了吧。”他淡淡的说着,将药碗端到沐姝面前。沐姝只是戒备的看着他,保持高度警惕,并不言语。
那白衣男子并不生气,依然笑着:“在下前日去血雾森林采药,见姑娘昏倒,便自做主张将你带了回来。姑娘的衣物是侍女换的,大可放心,姑娘的手筋脚筋,在下已经缝合好了,三月便可痊愈。”男子似乎知晓沐姝在防备什么,便自己开口了。
沐姝见他这般谦和有理又救了自己到有些过意不去。“多谢”沐姝接着药碗,温度适宜,一饮而尽,“咳咳”苦涩的味道溢满口腔,令人作呕。“良药苦口”白衣男子接过药碗转身放回桌子上,沐姝环顾四周,布置极为简单却不失雅致大方。“这是哪儿?什么年代?你又是谁?”
面对一长串问题,那个男子依旧淡笑不语:“这里是凤朝帝都,在下温如玉。一个江湖郎中而已。”郎中?怎么可能!温如玉医术出神入化,华佗在世,人称“医仙”,四国之内多少达官贵人不远千里前来求药,他却说:“只救有缘人。“缘”字说来奇妙,何为有缘,何为无缘,只怕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吧!
直到现在,沐姝才真正相信自己穿越了。
“那你搭救我时,可曾见过其他人?”
“在下只见到姑娘一人,难道姑娘的朋友也被困在血雾森林了?”
“哦,没...没有。血雾森林?”
“血雾森林又称‘不归林’,进去的人就没有活着出来的,不过越是奇异罕至的地方珍稀药材就越多,在下常去也就不会迷路了。”温如玉说完径直坐下喝茶,不再说话,举手投足尽显优雅温润。
沐姝陷入深思之中……“既然我的灵魂能附在死尸上死而复活,那安安现在怎么样了呢?”沐姝才开始回想之前所发生的事:穿越前正和陈安安在古城参观一座凤凰雕像,那凤凰栩栩如生却独独缺了一只眼珠。“哎,小姝,你看那凤凰的眼珠倒是和你家传的琉璃珠挺像的,你放上去试试。”陈安安抓着沐姝又笑又跳。
陈安安和沐姝同在孤儿院长大,一直被沐姝欺负但又像大哥哥一样守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