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青春校园>快穿之炮灰不伤悲>第一千两百一十章 多子多负32

思如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既然要闹,就闹凶点。先前一直是几个儿女让李老根没好日子过,像鸡犬不宁这种事,应该都体会一番的。

恩。

感同身受算什么,要亲身经历。

李荣兄妹的日子并不像他们诉的苦那么惨,讲真,社会在发展,早就今时不同往日了。

并不穷。

要知道李老根还时常补贴几人,钱或者物。

谁家没几十万。

李荣跟李裕在事业单位上班,福利待遇自是不必说。李华虽是农民工,但属于有技术的那种,日工资就两百多块。李富一直在做小生意,既然没改行,就说明生意还挺不错。至于李兰,她嫁的罗家是非常的重男轻女,罗传宗赚钱能力也一般,可公婆都很厉害。

算起来,都不差。

却偏偏盯着李老根那点儿意外之财。

七十多岁的人了,能经得起子女几次闹的。

讲真,说他们没有险恶用心是不可能。

如果不失望绝望,思如是不会收到任务的。

如此,就闹开。

李荣等人从来没说考虑到老父母年纪大了,把他们接到身边去好生照顾,根本原因就是不想花钱,嫌麻烦,嫌两个老的是拖油瓶。

钱哪……

心头血。

思如很期待剜掉一碗血后,儿媳妇们的表现。

一定会很精彩。

可惜她跟秀花在旅游,是没有机会看到了。

就像她所想。

李荣等人在收到法院传票时,一家人都是懵的,各种恶毒的咒骂后终于想起要联系原告,毕竟血浓于水,什么事不能关起门来解决。

思如没干。

甚至把电话都关机了。

春暖花开之际跟老太婆秀花正在前往千年古刹,烧香拜佛,求个平安顺遂晚年幸福。

原告已委托了律师。

只能开庭。

庭上。

书记员陈述了原告的诉讼,就由双方律师辩护。

原告:“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

被告:“我的委托人每月都会给原告一定的赡养费,并经常买东西回去看望,并不存在不养父母的情况,所以原告方所说并没有依据。”

原告:“反对。据我的委托人反应,被告从来没有拿过生活费给他们,每次回家也只是……”

唇枪舌剑。

你来我往。

像这种父子亲情关系的,一般以劝解为主。

能调解的就调解。

都是一家人,何苦来哉。

被告倒是好说话,只要原告撤诉,列出的那些条件都没问题。

原告:不。

被告:“不如你打电话去问问李老根夫妻,这父子间的还有隔夜仇吗?也许他就是一时气话,毕竟谁当父母的能狠下心告儿女嘛。”

原告一想,确实没错。

李老根就五个娃,全都得罪了,岂不是老无所依。

就打。

把调解一事说了。

恩,从电话里隐隐能听到海浪冲刷沙滩的声音,这老夫妻俩还真是享受,天南海北的到处玩,却一纸诉状把儿女们告到法庭上。

“你看……”

电话里传出中气十足的男声,“我没什么看的。这么多年早就看明白了,儿女都是债,辛苦把他们养大,娶妻嫁人,再把孙儿养到上学的年纪,差不多也到动不了的年纪了。什么颐养天年,什么晚年生活安逸无忧。屁!分明就成了一块用破用脏的抹布,再也榨不出剩余价值,就只能被弃之敝履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老话能传到今天,自然是有道理的,人性这玩意儿很不好说,良心这东西也测不出来,不孝顺的儿女跟钱,我还是选后头那样。”

“撤诉就免了。”

“我就想在死之前过几年的清静日子就无憾了,对不起,实在是不敢把命交到别人手里,虽然我跟老太婆都七十几了,还是不想死。”

“死不可怕,最怕痛苦绝望的死去。”

“另外,也不想再麻烦法院了,如果这次撤诉,想必用不到多久,我又会登门造访的。”

她的话很明确。

“就当我这一辈子无儿无女。”

原告微微抿唇,“好的,我知道了,再见。”

转头看向被告一群跟调解人员,“我也很无奈的。”

调解失败。

半个小时后,法庭宣判。

“……被告李荣李华李富李裕李兰一次性各支付原告李老根余秀花的抚养费五万元,带孩子的费用两万元……于法律上断绝关系。”

“如有不满,可上诉。”

上诉?

法院在,李荣咨询律师,“这能行吗?”

律师一身笔挺的西装,皮鞋发亮,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手里拿着一个棕色的真皮公文包。

微笑,“不能。”

只从结果来看,建议不上诉。

李荣皱起眉头,依然输的话,还要浪费诉讼费等。

犹豫。

更把两个老东西恨到骨子里。

几兄妹最终决定不上诉,一人五到七万块钱不等,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前一次性转给思如。

不然,等着催吗。

都恨。

那不是一笔小钱,李荣李裕最多,毕竟一个花钱走关系找了好工作,一个读了大学。

女儿李兰都要付五万五。

恨得咬牙切齿。

因为这事,罗家那个死老太婆天天在屋里骂她,指名道姓的,还在村里到处抹黑她的名声。

更可气的是,罗传宗默认。

另外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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