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军事历史>范进的平凡生活>第四十二章 普法(下)

整个明帝国庞大疆域内,名义户口大概是四千万左右,但是这只是税基人口而非实际人口。以明朝那可怜的行政能力加上官吏的工作水平,准确统计户口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根据部分学者推算,当下大明朝的人口总数应该不下亿,从比例看,其盲加法盲双盲比例,要占到九成。虽然大明律并不算复杂,即使加上大诰,其总量也无法跟后世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相比。但是对大多数当下百姓而言,依旧不知所谓王法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普通百姓只保持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种朴素的法律观点,更多时候乡规族法,代替了大明司法,在乡间挥着作用。诸如寡妇与人私合要沉潭浸猪笼之类野蛮的私刑,并不被大明律所支持,却依旧在乡间有着旺盛的生命力,甚至能存在到几百年后,归根到底也是由民风民情所决定。

大明朝之所以形成乡绅政治的局面,固然有朱元璋吏员无故不得下乡国策,导致乡绅坐大的因素,但是另方面也必须看出,由于科技及物质条件的硬性限制,大明即使想管理到乡村级,也力有未逮。

这个时代大多数乡间百姓终其生,未必会进城,就像小范庄这种以农业为主业的村庄,普通百姓辈子也未必会进省城次。对于朝廷正策制度的了解,要么靠货郎要么就是靠乡绅族长科普。正策制定成什么样没有意义,最后被宣贯成什么样,才真正能作用到百姓身上。

对于国法王章无所知的百姓,由于不识字,即便皇榜贴遍城市,也不知道上面写的为何物,更何况这类东西也贴不到乡下。大家只能从乡绅、书生嘴里了解朝廷又下了什么命令,或是推行了什么制度。

朝廷之所以要厚待书生,原因之,就是书生是朝廷与百姓连接的桥梁之。他们只需要稍微歪曲篡改下榜文内容,又或者在句读上加上点变化,就足以让好经变歪,甚至引得地方大乱。而书生也靠着掌握这种渠道,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不管是普法还是普及教育,都是书生所不愿意做的事。究其根本,就是这样做会损害到自己的利益及权限。

范进现在做的,就是大明朝读书人基本都不愿意做的事,向广大乡民普及明朝法律。当然,为了不动摇族长及甲的统治基础,这种普及必须有所选择,只限于人丁田亩的税收,以及徭役征这部分,刑民法条基本不会涉及。

明朝的粮税其实并不高,即使加上耗羡、摊派等等,依旧不至于让百姓无力承担,真正要命的,实际是役。在明朝的思想里,认为民众接受朝廷命令动员起来从事各种大规模工程,是天经地义之事。

这就导致明朝各项正杂役层出不穷,每项指派到百姓头上,都必须放下自己的工作,立刻去完成朝廷命令。这也是为什么国初严格路引,不让百姓离家十里的重要原因之,人不离开家派役时就不至于找不到人。

秀才举人免丁役的特权,之所以能引起那么多人产生兴趣,就因为这些役实在对家庭损害太大,个家庭若是命运不好,摊上几次朝廷徭役,差不多就要家破人亡。乃至刚刚成亲就被拉去服役的明版万喜良故事,已经不知出过多少,为了避免服役,投身为奴者不知凡几,足见这种制度于普通百姓的损害。

这种不合人情的力役制度,在嘉靖之前,就已经引起些有识之士的反对,朝中不少大臣向皇帝剖析利害,经过几代努力,情形已经大有好转。眼下虽然仍旧有繁杂的派役制度,但是部分役已经可以通过给钱的方式来抵消,也就是所谓的银役。像广东就搞过均平银制度,就是交钱代替服役。

交定数字的钱,抵掉自己应服之役,朝廷拿到银子,又可以靠这笔钱去雇佣流民及无业者完成工作。既没有耽误正事,又让那些失业者处于监管中,减少社会治安压力,实是举多得之事。以大小范庄这次面对的拉夫令为例,户籍里有田的百姓,都可以通过交钱,折代服役,让两广总督用这笔银子去招募城市流民来充当民壮,就不用耽误农时影响来年收成,更不至于搞的乡村大乱。

力役抽丁时要考虑到每家的具体情况,单丁不抽,三到五丁者,才能抽丁去服役,旦家有人去服某种役,那么其他的役原则上就不该再派到这家头上,以免对百姓生活造成影响,破坏农业生产。

百名夫子这个数字,已经远大小范庄承受范围,按照范进计算,这应该是县里派给整个金沙乡的服役数字。但是洪承恩利用自己的权力,把个乡应承担的徭役,推给了范庄这两个村子来承受,也就是之前惯用的轮役法,把役摊派给个社,整个乡的负担都由范氏两村来承担。

范长旺、范长友两人,同样是无知村老,并不了解朝廷有这种制度。读书人之所以能受人尊敬,就在于他们认识字,能看明白朝廷榜文,了解天下大事,百姓想问点什么,就只能去问读书人。

等听到范进做了科普,范家庄的人先是阵阵欢喜。知道自己头上的徭役,实际没有想象中那么重,随即又愤怒起来。

“洪家庄欺人太甚!十村丁役,居然要我们两个村子来承担,这不是骑在我们头上拉使!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他们洪家要敢来咱们村子拉丁,就打死他们!”

“没错,打死他们!杀他几个人,也好让他知道,我们范庄不是好欺负的!大不了村子里使出钱,买个人去抵命,总是不能让


状态提示:第四十二章 普法(下)--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